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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要求

根据《广东省肝脏病学会章程》第八条的规定,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申请加入学会需提交《入会申请表》(可在网站入会申请栏目下载)。为方便会员申请入会,特制定本流程。

入会标准

本学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申请加入本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学会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学会的愿望;

(三) 在本学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 个人会员应具有中级或相当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的医务科技人员;高等院校本科毕业或自学成才,从事本学科工作五年以上并有实际工作经验和一定学术水平者;获得硕士学位以上者;热心和支持学会工作并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管理工作者。凡已为本学会会员,经政府批准后留居国外或台湾省、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我省科技工作者,仍可保留会籍。经本学会理事会同意,可吸收学生会员和接纳高级(资深或终身)会员。

(五) 单位会员:与肝病及消化道疾病防治学科、医院或科研单位有关、具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并愿意参加学会有关活动,支持学会工作的科研、教学和医疗工作等事业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有关的学术性群众团体。学会与单位会员建立业务联系和互相支持关系。